第10期 | |
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2020年07月09日 |
据各县(市)植保站系统调查,第三代稻纵卷叶螟来势凶猛,7月1日起出现迁入蛾峰,7月3-9日出现发蛾高峰,目前中稻和一季稻蛾、卵密度大,且卵、幼虫还将大量增加。衡阳县7月4日调查,亩蛾2206只,高丘3215只。衡南县7月9日调查,亩蛾1200只,高丘1850只。稻飞虱数量持续上升,早插中稻纹枯病已进入水平流行高峰。部分早插中稻即将进入破口抽穗期,须特别注意预防稻曲病。预防稻曲病应在破口前5-7天施第一次药,隔7-10天施第二次药。当前,我市水稻“两迁”害虫等多种重大病虫害呈大发生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分类指导,狠抓中稻、一季稻的病虫防治工作,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防治时间:7月13-17日。
防治对象:普治中稻、一季稻的卷叶螟、稻飞虱、纹枯病,兼治二化螟,预防稻瘟病、稻曲病。由于卷叶螟发生数量特别大,广大农民朋友务必在药后7天逐丘查看,若发现有较多的新卷叶,应立即施药补治。
防治药剂:防治卷叶螟可选用甲维•茚虫威,或者甲维•虫螨晴与虱螨脲混用。防治二化螟可选用氯虫苯甲酰胺或阿维•甲氧虫酰肼。防治稻飞虱、稻蓟马宜轮换使用噻嗪酮、吡蚜酮、吡蚜酮•烯啶虫胺、吡蚜酮•呋虫胺、三氟苯嘧啶等药剂。防治纹枯病和稻曲病可选用苯甲·丙环唑或戊唑醇。预防稻瘟病可选用三环唑(75%以上)或稻瘟灵或吡唑醚菌酯。
公益宣传语:
1、学习贯彻《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全面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指导工作。
2、农业生产经营者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防治工作予以配合。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擅自移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